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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颜区良)因为一堵围墙的修建,澄迈县老城镇文大村委会富书村的罗家兄弟为此闹纠纷多年。日前,澄迈法院组成巡回法庭来到富书村,现场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场进行了判决。双方均表示息诉服判。
本案原被告系同村邻居,双方宅基地相互毗连。原告阿雄诉称:长期以来,被告阿勇一直向他家的宅基地内排放污水、丢弃垃圾,虽经再三交涉,但阿勇一直不予理睬。2010年9月,阿雄欲沿着阿勇家的围墙,在自家的宅基地内堆砌起一面新围墙,遭到阿勇的阻拦,并强行将围墙推倒。同时,阿勇还对阿雄的家人威胁恐吓。阿雄起诉到澄迈法院,请求判令阿勇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8000元。
被告阿勇辩称,他家建房已有多年,当年与原告阿雄的父亲关系非常好。建造房屋时,双方协商同意开一条路,方便东水港群众出入。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是阿雄三兄弟蛮不讲理,强占道路建厕所。
合议庭认为,双方于1990年经村委会协调,已达成各让50%的土地留出一条通道方便群众通行。现在原告如果在此约定的通道上修墙,不仅违背双方当初的友好协商,而且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法院立案后曾三次去现场勘验,均未发现被告往原告方的庭院排放污水、丢弃垃圾。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合议庭当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双方表示息诉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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