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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6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杨兵 崔善红)利用保险公司职员身份,以帮他人购买保险公司“内部职工股票”为名,通过私刻印章和骗取他人签字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等方式,一保险公司业务员钟某某先后诈骗他人80余万元。今天,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提起公诉。
今年36岁的钟某某是海口市人,大专文化程度,原系海南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经初步侦查,2001年12月至2010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利用其在保险公司工作之便,虚构其可以代购公司内部职工股票的事实,采取在文具店购买空白收据,私刻“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印章,并使用其伪造的印章向被害人出具虚假收款收据的方式,先后诈骗邓某群等人69余万元。
同时,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利用其推销保险之便,通过使用伪造的“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和空白收据,出具虚假的保险费收据等方式,诈骗被害人陈某娜等人用于购买保险近10万元。以骗取被害人王某华、王某平签字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的方式,诈骗两人保险费共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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