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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8日讯(记者徐珊珊)“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今天下午,省老龄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海口举行,学习传达全国老龄委和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审议稿)》,这将有力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蒋定之出席会议,副省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符跃兰主持会议。
根据规划,我省将在未来五年进一步健全覆盖全体老年人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加强老年人居住环境体系建设,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完善扶老助老制度,共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和谐社会环境。
蒋定之强调,老龄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为全省113万老龄人做服务、谋福祉,任务光荣,责任重大。他说,目前海南老龄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老年社会保障稳步推进,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开始起步,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齐抓共管的老年工作格局正在形成。同时,全省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未富先老的矛盾比较突出,老龄工作正面临严峻挑战。必须研究并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以更宽广的视野来看待和谋划老龄事业,以更扎实的措施推进老龄工作。
就我省老龄事业下一步的工作,蒋定之指出,关键在于突出重点、科学推进,把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到位。要把项目作为落实规划目标的总抓手,在“十二五”期间认真组织实施一批老龄事业重点建设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老龄事业的持续发展;要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特别要重视解决好高龄、失能、特困和无社会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要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增强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功能;要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积极探索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政策措施。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为广大老年人创造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会议透露,“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2015年末,全省50%以上的市县将建有具有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30%的城市社区和15%的农村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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