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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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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设3600万套房。如何公正地切分如此巨大的“蛋糕”,至关重要
保障房分配的“困局”与“破局”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设3600万套房子。如何公正地切分如此巨大的“蛋糕”,至关重要。   “乱局”   分配环节生乱象   保障房究竟保障了谁   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越来越多的保障房开工建设,解决了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的问题。然而,少数地方分配环节出现的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等现象,也让保障房陷入“尴尬”:   11个家庭隐瞒住房情况,18个家庭资产超过32万元的限额,4个家庭资产超过限额3倍以上,最高达356万元。在深圳市公布的第二批违规申报案例中,民众产生了“保障房究竟保障了谁”的质疑。   近日受到高度关注的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目前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审计署2010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一方面是不符合条件的“挤入”保障房,另一方面却出现保障房分配后闲置和转租转售的情况。   北京东三环附近的保障房项目百环家园周围,近年来陆续出现多家地产中介。支撑这些新门面开张的突出原因就是,大量房屋出租或开始出售。在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室内,竟住着16个原本互不相识的租客。   “困局”   审查屡屡“失灵”   监管难辞其咎   按照规定,保障房分配资格需由金融、社保、财税、车管、民政、住建等多个部门审核。然而审视分配过程中的漏洞,不难发现,监管不力甚至缺位是主要原因。   其一,疏于监管,主观不作为;其二,个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开绿灯;其三,部门间信息割裂。   目前,我国多数地方的保障房申请主要遵循“三审两公示”程序,即申请人的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需经过基层、相关部门等的审查和公示。流程看似严格,但一些部门监管走过场,纵容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去年10月北京某区公布的保障房申请结果公示中,73名申请者中家庭年收入填报为“零”的有13名,家庭总资产净值为“零”的19名,其中4人两项均为“零”。公众直呼:零资产?这样的数据也太离谱!   在一些地方公示的申请人情况中,资产和收入等信息往往“遮遮掩掩”,初审、复审甚至终审漏洞百出,暴露出某些保障房项目审查把关“流于形式”。   银行存款,国内查不了国外的;房产情况,外地置业几乎无从查起;车辆所有权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针对保障房申请人财产“变身术”的问题,北京市住建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我们也想掌握申请人的全面情况,但是目前各个部门的个人信息并不联网。如果申请人‘成心’违规,隐瞒或转移资产,确实考验我们的监管水平。”   “破局”   扎紧监管“篱笆”   加大违规成本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屡次暴露出的保障房分配违规行为,凸显了严把公示关、审核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要突出“公示”的有效性。其次,审核关不能走过场。   专家同时提出,为从根本上防范“监守自盗”的行为,应当为保障房的审核、分配建立“防火墙”,由第三方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增强审核把关的公平性。   再者,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目前我国已出台惩处标准的城市,最严厉的规定只是处以5000元的罚款,以及3年内不准申请保障房,必须对骗购、骗租行为“零容忍”,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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