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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从今年7月1日开始,海口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将采取“水消费系数法”收缴。该收费方法是以水消费量系数计算不同类别用户对应的垃圾产生量,利用供水收费平台纳入水费系统一并收缴。(5月23日《海南日报》)
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助于环境保护,减少环境的负担,这也是一种经济杠杆。尽管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在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方式,即上门收费、“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收缴、按户定额合并在水费里收缴。其中,按照第二种“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收缴,利用供水收费平台纳入水费系统一并收缴。其优点在于征收率高,收缴成本低,并能够促进节约用水。但缺点在于折入水价后,水价被抬高容易被误解,更重要的是无助于垃圾的减量化。
例如,一户定额用水20吨,折合海口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每吨水按照0.37元收取,每户需多交水费7.4元。尽管很少,但无助于激励用户自觉将生活垃圾减量,反而会造成另一个误区,反正我交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的量多量少与我无关。同时,折算系数的确定和收费对象的分类都会出现一定误差。
以宾馆酒店为例,这类单位的经营性质决定了是耗水大户,但产生的垃圾与水的消耗是难以和家庭类比的。有些酒店的泳池、园林、空调补水占去了很大比重,而这些用水几乎与垃圾产生毫无关系。如此按照水消费量法收取,则会间接增加了酒店的经营成本,最后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特别是对海口和三亚这样的旅游城市,会直接增加酒店业乃至旅游业的经营成本,乃至影响海南的旅游业。如此,也背离了垃圾减量化的政策初衷。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不同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对生活垃圾能否减量大相径庭。而大量国内外实践证明,实施垃圾减量化的关键还是在于垃圾的分类回收。无论在日本、还是韩国,居民小区垃圾桶分门别类,非常细致。而且,政府宣传到位,也培养了较高的公民素质。日韩居民倾倒垃圾时,各式各样的垃圾分得清清楚楚。厨余垃圾也有专门的垃圾桶收装。而且居民倒垃圾时甚至会把一些垃圾简单清理,以保持社区卫生。这样报纸、电池、易拉罐、玻璃瓶都可以变废为宝,从源头上减轻了垃圾总量。也大大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回收工作量。
因此,笔者建议在收取以“水消费系数法”为生活垃圾处理费时,还要增大公共投入,至少要在居民小区设置不同的倾倒装置,便于居民倾倒分类。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应配套的规范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奖励机制,以完善回收垃圾合理分流的工作流程。这也是我们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必要的一项“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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