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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冰 通讯员李嘉华 林芊)记者日前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口市西秀镇一农民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幼树1283株,构成滥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月22日至24日期间,伍某为了建鱼塘,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了挖掘机和装载车,在西秀镇某处海防林进行毁林、挖沙等非法行动。
经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调查,伍某的行为造成0.512公顷林地被毁,被毁林木株数为1283株(皆为木麻黄和马占相思幼树),被毁林木蓄积量为3.0136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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