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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吴春萍 胡娜)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一行在省高院就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时强调,刑事审判工作要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问题紧密结合,努力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陈海波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省高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改革创新,并对省高院三年来在刑事审判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刑事审判工作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如量刑规范化试点、案件质量评查等,是刑事审判工作不断提高、深化、推进的过程。刑事审判工作要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问题紧密结合,努力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据了解,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增幅在10%左右,一审案件结案率都在99%以上;全省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被告人所占比例为18%,呈现出稳中略降的趋势。
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不断加大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力度,2010年以来,省高院通过信访申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渠道向刑事被害方发放的司法救助金额共计108万余元。
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15日,全省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15类试行案件1450件,其中一审案件1370件,二审案件80件。一审案件中,无抗诉案件,上诉率仅为5.11%。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58%,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情况较试点前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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