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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16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周平虎)一对来自广西的夫妇日前在文昌遇车祸身亡,其子无钱安葬,求助社会。今天,省交警总队通知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先行垫付丧葬费2万元,并于今天上午派人送到文昌,交给死者家属。
6月10日,李某在文昌境内驾驶一辆三轮农用运输车与肖某勇驾驶的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相撞,李某驾驶的车辆偏向左路面,再与对面李某华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李某华当场死亡,坐在车后座的李某华的妻子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李某华的女儿小李也受伤住院。
李某华家境困难,其子李某勇正在广西上林县某中学读书,无力筹备丧葬费,而肇事的两名当事人已被文昌警方刑事拘留,且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预付丧葬费。文昌交警大队遂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垫付丧葬费。省交警总队核实情况后,通知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先行垫付丧葬费2万元。
据介绍,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自去年12月20日启动以来,共受理申请43宗,经审核符合规定垫付31宗共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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