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杨勇 特约记者曾高文 通讯员韩泽雄 符家荣)昌江法院乌烈法庭通过法庭、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五位一体”的联合调解机制,近日调结了一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据悉,原告钟某和被告郭某系同母异父的兄弟,均为昌江昌化镇耐村第六经济合作社成员。因一宗土地发生纠纷。钟某于去年12月诉至法庭,要求郭某返还所占用的土地及赔偿损失400元。案件审理期间,郭某所种植的0.4亩木薯不知被谁挖掉,怀疑是钟某所为,准备纠集众人去打钟某,双方矛盾激化。
承办法官得知此事后,积极协同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相关人员对当事人展开调解。钟某认识到了自己多占土地的过错行为,当即表示退还多占的土地,并撤回起诉。郭某也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向钟某道歉,兄弟俩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