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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主要在四个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突破单一城市型经济特区模式的局限,在更大区域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海南经济特区是全国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已不再是我国改革开放试验“点”的概念,它已经变成新的更大的试验“场”。海南经济特区基于全省范围的“大特区”扩容试验,对全国来说更具有示范意义,更能为各地改革直接提供经验。
突破经济体制内改革的局限,在更广领域试行配套改革。改革开放十年后的配套改革,海南成为主要的试验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海南突破经济体制内改革的局限,重点在行政管理体制、生态保护、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进行配套改革试验,为我国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突破传统产业发展的局限,在更新的业态中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海南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担负了国家深化改革的历史使命。海南经济特区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将为全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示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突破陆地发展的局限,在更宽广的国土上发展海洋经济。经济特区与类似的新区历来担负着我国经济发展“排头兵”的作用,其在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方面,具有先天的地理优势和后天的物质基础。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海南经济特区率先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既为海南添加了新的发展动力,也必将点燃国家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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