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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侯小健 实习生杨红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给我省下达2011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500万元,支持我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改善农村环境,助力新农村建设,目前其具体实施项目正在申报中。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的。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生态处有关负责人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生态文明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不尽完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粪便得不到有效处理,污染了农村环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的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以治理农村“脏乱差”为重点,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
据了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建垃圾收集池及转运站、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设施、整治排污沟、建公厕等,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落后面貌,让农村环境更美、水更清,营造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据悉,2008年至2010年,国家已给我省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3688万元,实施4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去年,全省共投入3218万元(含地方配套资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推进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作。截至去年底,已建成文昌市文教镇、海口市大致坡镇、琼海市万泉镇、万宁市龙滚镇等人工湿地处理设施37套,年处理污水量695万吨,COD削减量为2432吨/年,氨氮削减量为139吨/年,为我省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探索了一条新路子。
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也取得初步成效。去年我省组织开展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了全省18个市县、185个典型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省政府批准,我省划定了首批60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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