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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博鳌7月28日电(记者黄晓华 周元)推进农场属地化管理工作,是当前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委五届十次全会上了解到,进一步推进农场属地化管理工作将分四个步骤,要求确保2013年全面完成。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楼阳生,受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委托,向全会作了《关于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报告充分肯定了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报告指出,实践证明,国务院作出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举措是坚决有力的。据统计,2007年农垦资产总额130.88亿元,到2010年资产总额增加至365.55亿元,增长179.3%;2007年农垦企业经营亏损4295.5万元,到2010年实现利润5.2亿元,预计到2011年末,可实现利润超过8亿元。
针对下一步主要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把好三关:政策关、稳定关、发展关。要通过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现海南农垦“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目标。
我省已于今年2月启动了推进农场属地化管理试点工作。根据部署,下一步推进农场属地化管理工作大致分四个步骤:一是进一步完善加来、新星农场移交试点工作,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二是今年内继续扩大移交试点范围,加快属地化管理进程;三是明年将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移交工作,全面推行农场属地化管理;四是确保到2013年农场属地化管理工作全面扫尾收官。
报告要求,农场属地化管理后,有关市县要从拓展发展空间,统筹农垦与地方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农场纳入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体谋划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和帮助农场尽快融入地方。
报告还要求切实做好机构调整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抓紧完成土地划转及变更登记工作。据了解,目前土地划转工作任务已完成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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