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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海口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五五”普法期间,我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法律六进”和创建法治城市为载体,以强化普法教育为基点,以推进依法治理为主线,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扎实有效地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公民的法律素养明显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紧扣“三个着眼点”, 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一)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为着眼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工程,以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治安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等,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大局,营造了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二)以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着眼点,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等规定,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采取法制宣传队伍进入农村、以案示法进入农村、现场示范调解进入农村、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信息员网络等措施,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为60多万农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学法用法实惠。坚持普法工作与社区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工作结合,与旧城改造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的作用,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为着眼点,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应急机制,做到哪里发生纠纷,哪里出现群体性事件,普法工作者就出现在哪里,及时进行法制宣传和调解。并注重把法制教育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有机结合起来,使一次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就是一次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让普法成果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狠抓“三项工程”,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一)狠抓地方依法治理工程,营造和谐海口法治环境。建立了行政决策前的法律论证制度,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由市法制局进行法核,形成事先进行审核、事中参与论证,对于重大涉法事项,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二)狠抓行业依法治理工程,提高行业依法管理水平。针对城市环境整治、社会治安、食品卫生等领域反映突出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市司法行政部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在积极排查矛盾,调解纠纷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和化解在旧城改造、医患矛盾等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问题。据统计,五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272件,成功调处15460件,调处成功率达95%。
(三)狠抓基层依法治理工程,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狠抓基层依法治理工程,做到了民主决策,形成了以法管理、以制管村的良好局面。
强化机制 以考促学
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万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领导干部是社会各项事业的决策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影响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五五”普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有力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一、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考核制度。从2003年起,我们坚持每年采取“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独立答题,当场收卷,统一评卷”的方式和方法,对全市干部,尤其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普法考试。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每年有近万名公职人员,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00余人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近年来,我市坚持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贯穿于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从1998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对拟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规定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上会,将其作为制度持之以恒地执行。之后,市委出台了《关于建立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意见》,规定一般干部晋升为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晋升为正科级干部,都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 “五五”普法期间, 全市已有398名领导干部通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三、坚持对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为了更好地促进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007年底,我市建立了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明确规定,在执法部门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调整工作岗位。
四、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市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做出表率。为了强化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要将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学习。
五、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问题前,坚持学习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形成“决策前学法,决策中用法,决策后执法”的机制,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为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从2003年开始,市政府就建立了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实行了重大问题决策前法律咨询和科学论证制度,保证了政府重大事项依法科学决策。2006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推进神州半岛旅游项目建设,在《神州半岛征地及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前,首先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提早介入进行法律论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进行讨论做出决策,为政府的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抓好“龙头”普法
促进依法行政
———定安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五五”普法以来,我县坚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全民普法的“龙头”来抓,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丰富普法内容,注重学用结合,使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执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普法大格局。我县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大格局,要求各单位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学法用法同时,积极配合县法宣办开展普法工作,做到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协同作战,共同推动“五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完善机制,推动学法用法的落实。“五五”普法以来,我县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健全完善学习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的内容、途径和形式;二是健全完善考评机制,采取量化手段,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收录入个人档案中,作为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完善问责机制,把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列入法治、平安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对因法律意识不强,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导致决策失误的,视情节给予责令整改、诫勉谈话、停职反省,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三、创新形式载体,打造学法用法平台。“五五”普法以来,我县转变以往单靠宣传说教的传统普法方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不断创新普法的形式和载体,切实增强普法效果。一是集中地点、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先后2次组织全县110个单位4677名在职干部进行普法考试,以考促学,检验学法效果。二是举办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县四套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定安”主题,结合自己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共撰写学法用法论文80多篇。三是邀请法学专家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四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推行网上普法,在政府网站上开通法治网,方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实现普法网络化、信息化。
四、注重普法实践,提高学法用法效果。我县把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首先,我县在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单位和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立法律顾问,通过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确保政府依法决策;其次,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法治县、法治镇、法治村”创建活动,把考核重点放在组织领导、依法管理方面,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贯穿于创建考核中,同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实行网上办公、网上监督。
五、加强媒体宣传,营造学法用法舆论气氛。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法制栏目,滚动播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知识和《警钟》警示教育片;每月出版简报一期,及时介绍县“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向新闻媒体网络返馈工作信息,加大了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
完善机制 丰富载体
着力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五五”普法,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紧紧围绕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内容和要求,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着力打造特色法制宣传教育新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机制,加强保障,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五五”普法工作启动后,为了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我县建立健全了协调运行的责任机制和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联系乡镇制度,并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分解和细化,使全县普法工作职责明晰,规范有序。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民参与”的普法工作新格局,确保了全县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唱响民歌,寓教于乐,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在农村普法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普法新形式,组织了一支以“民歌、民乐、民舞”为主的民间文艺队,深入农村表演节目,演唱普法民歌,通过文艺演出这种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将法律知识传送到农村,传送到每家每户,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创作法制文艺节目,重点结合当地民众喜欢听唱民歌、爱看表演的特点,组织本地民间艺人作曲,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编成民歌,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融入民歌。如,给“八荣八耻”谱上民歌曲调,创作了《荣耻歌》;把宣传《宪法》精神,教育群众学法用法的内容谱上民歌曲调,创作了《学好法律就是好》等民歌。
三、注重实践,丰富载体,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我县在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举办现身说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制讲座、征文等法治实践活动,对在校学生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在各种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如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我们以常发生在中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典型案件为模拟案件,让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按照真实的法庭审理程序来进行模拟演示,使师生亲历了真实的法庭现场,既使表演的学生们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又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学法用法的兴趣。
四、畅通渠道,扩大影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播媒介进行宣传,县电视台开设了以案说法栏目,县广播台开设了法律之声栏目。县司法局编办了《普法简报》,县政法委编办了《政法简报》等及时对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动态进行报道,对普法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进行宣传。二是在传统媒介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开通普法知识信息发送平台,以短信方式向广大公务员和社会公众免费发送普法短信,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建设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使社会每个角落都有法制宣传内容。形成了“荧屏有像、电台有声、报纸有文、墙报有字”的立体宣传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行政并举
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五”普法以来,我厅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实践活动,扎实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力推动了海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多措并举抓普法,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坚持把普法教育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积极开展,认真落实。厅成立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抓。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每季度集中半天时间学习法律法规,每半年邀请法律专家为厅机关干部上一堂法制课。组织全系统公务员参加了“法律进机关”教育活动,先后举办4期全系统公务员法制专题讲座、2期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专业轮训。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等大众传播媒介,开展“法律六进”、岗位学法等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积极推动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近年来,我厅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法制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修订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海南省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止目前,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有7件,政府规章有11件,初步形成了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体系框架,做到了有法可依,对全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研究制定了《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工作规则》,确立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等工作准则,制定了会议规定、政务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60多项制度。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出台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凡是我厅制定出台、组织实施的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均要事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是依法行政的核心。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和分解。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取消和下放了38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事权;实行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相互协调又相对分离的劳动监察体制,将49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项目,全部授权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统一执行;将保留的12项行政许可项目,集中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审批,实行一站式办理、集中办理、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了广大群众办事。
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阳光行政”,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统计数据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让社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直接监督,保障了广大劳动者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涉及自身合法权益事项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5年来,共依法处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申诉2万余件,结案率达99.5%。
2006-2010年,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扎实推进的五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省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版摘登五个单位在第八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发言。从这些单位的做法和体会中,可管窥我省“五五”普法工作的成效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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