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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城8月4日电(记者王勇)西线高速公路事故频发,交通拥堵时有发生,针对群众对道路畅通的呼吁,记者采访了临高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程冠飞,他表示目前有四大因素影响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道路通行。
程冠飞说,首先西线高速公路没有统一的应急机构。高速公路是一个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前一个路段发生事故,后一个路段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但目前高速公路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各个市县的交警部门各管一段。各市县在处理自己辖区的交通事故时,没法顾及别人辖区的交通引导。
第二个制约事故处理的因素是交警部门没有应急救援设备,每次发生事故都是向民营的救援机构租用。而整个西线高速公路还没有救援机构,都必须依靠海口的两家,由于路途远,使事故处理时间延长。
第三个因素是事故处理内容多,涉及部门多。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处理是一方面,公路执法部门、公路养护部门都需要到现场处理,如果一个部门不到位,也会影响事故处理速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交警的出警速度,交警如果出警及时,不仅有利于事故责任认定,也有利于快速采取各种措施,包括道路清理、车辆救援和道路引导等方面,确保路面尽快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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