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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销毁非法音像制品。(资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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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1月起,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一场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行动持续展开
本报记者 魏如松 通讯员 宋洪涛
自2010年11月起,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一场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专项行动———“亮剑”行动持续展开,我省警方集中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打出了一方消费净土。从警方已破获的假冒伪劣商品案中不难发现,输入型犯罪占绝大多数。自今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亮剑”进入决战阶段,警方表示将加大源头打假力度,实施区域联动打击,争取破获一批高质量案件。
犯罪手段趋多样化隐蔽化
“亮剑”行动开展以来,从我省已破获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来看,主要还是以假烟、假酒类犯罪为主,其中假酒案件12起,占30%,假烟案件14起,占35%,假食品案件4起,占10%。
“由于海南轻工业基础较为薄弱,这些案件均以输入型犯罪为主,90%以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均来自广东、广西、福建、贵州等地,60%以上犯罪嫌疑人系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外来人员。犯罪手段趋于多样化、隐蔽化。制假售假犯罪‘产、供、运、储、销’环节,均采取‘化整为零’、‘分散经营’等方式,打击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呈现职业化、网络化、科技化等特点。以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通常是一个独立的黑工厂、黑窝点,影响某一个地区,如今制假售假犯罪网络涉及多地,跨地区生产销售团伙合力作案,由于制假源头不在我省,也给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为目标的从源头打击犯罪带来一定困难,今年5月份,我省警方跨省出击,加强与兄弟省市警方协同作战,铲除了一条制假售假的产、供、销链条。5月15日,保亭警方抓获洪某等三名销售假红牛饮料的犯罪嫌疑人,此案涉案金额并不大,但经突审,深挖出假红牛饮料来自广州市,省经侦总队立即派专人赴广州对生产、销售假红牛饮料的源头进行查控打击。6月2日,在广州警方配合下,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并成功捣毁了一个生产假红牛饮料窝点,缴获压盖机2台、压膜包装机1台、假红牛饮料10件(箱)、空罐5500个及其他制假工具一批。
专项行动战果显著
记者了解到,本次“亮剑”行动,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名,其中网上逃犯26名,捣毁制假窝点20个,打掉批发、销售团伙 17个,缴获假酒、假食品、假农资、假名牌等涉及民生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假设备一批,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
“破案数激增,与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持续时间长、规模大的专项行动有关,更为重要的是,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数量本身在不断增加,从第一产业到第三产业,从生产资料到生活资料,从物质产品到精神产品,假冒伪劣商品无所不包。”该负责人坦言。
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
“亮剑”行动是近年来公安机关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专项行动。
“亮剑”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间的协作,及时交流案件信息。同时,在公安机关内部,以经侦部门为主导,联合刑侦、治安等警种形成打击合力,摆脱以往单一部门办案的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执法效能。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改变以往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各个行政部门各自为政的状况,近期,我省公安、检察院、工商、商务等13家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间的衔接配合,畅通了案件移送渠道。
加重对制假售假惩治力度
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一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由于其经营、销售案值不大,达不到刑事案件追诉标准,往往无法追究制假售假者的刑事责任。
同时,针对当前法律惩治力度不够,一些犯罪分子出狱后仍重操旧业,继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执法部门建议,加重对此类犯罪的惩治力度,不仅在人身自由刑上要加重,同时在财产刑上也要加重。还应加大对一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记者了解到,我省公安经侦部门主动打击,使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据了解,目前,假冒伪劣商品投诉举报大量减少,从很多企业反馈情况看,我省商品市场环境已有所好转。(本报海口 9月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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