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9月27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钟坚)为清剿火灾隐患,昨天,省公安厅召开视频会议,对在全省范围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作出部署。
据了解,为确保国庆、元旦、春节以及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省公安厅从9月22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重点对高层建筑、公共聚集场所、临街铺面、“多合一”场所等进行专项整治。
近期,我省儋州、东方等地相继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给火灾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9月9日,中秋节前,当天凌晨4时,儋州市王五镇百叶城二街12号铺面发生火灾。儋州市消防支队官兵赶赴现场救援,将大火扑灭。此起火灾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而在此前的6月17日凌晨2时,东方市琼西路第三市场旁聚源、宏达两临街毗邻商铺也发生火灾,火灾于6月17日凌晨4时被消防官兵扑灭。消防官兵共抢救被困人员2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调查,火灾是从聚源商行冰柜处最先起火引起的,两间商行前部仅用铁皮分隔,且地面堆积大量易燃杂物,引发火灾。
这两起火灾均为“小场所”火灾,据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场所”火灾多发,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易燃、可燃物多。小场所经营空间小,可燃物品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猛烈燃烧。二是用电量大,明火点多。一些店铺长期未对线路进行检查、整修,乱拉乱接电线,稍有不慎,容易引起火灾。
按照部署,“百日会战”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对单位建筑物、场所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单位,一律临时查封。
据悉,省公安厅将不定期组织成立联合督察组,对各地消防执法和社会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应查未查、应录未录、应罚未罚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对每月工作情况在全省范围进行排名通报,并纳入年终市县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内容。对消防监督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监督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