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1年09月30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0月1日起
部分优抚对象等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记者卫敏丽)记者29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据介绍,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至2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72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20元提高至25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2990元、31950元、30900元,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4300元、4170元、4030元。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48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603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2870元、22870元和10320元。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8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1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据了解,中央财政为此次提标新增投入经费8.7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30亿元,惠及596万优抚对象。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首版
   第002版:全力以赴抗击“纳沙”
   第003版:全力以赴抗击“纳沙”
   第004版:全力以赴抗击“纳沙”
   第005版:全力以赴抗击“纳沙”
   第006版:本省新闻
   第007版:广 告
   第008版:广 告
   第009版:广 告
   第010版:天宫一号升空
   第011版:中国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娱乐新闻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广 告
   第016版:广 告
   第017版:广 告
   第018版:广 告
   第019版:广 告
   第020版:IT·家电
   第021版:广 告
   第022版:广 告
   第023版:广 告
   第024版:广 告
全国政协办公厅等举行国庆招待会
九阳美的等30家企业豆浆机未使用“问题润滑油”
潜逃10年嫌犯被捕时竟是看守所保安
天宫一号发射实录
部分优抚对象等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一个“女博士局长”的沉沦
天宫一号对接机研制十六年拥有二十多项专利
天宫一号“心脏”电源分系统首次采用多项创新技术
云南李昌奎被依法执行死刑
载人空间站将向社会征集实验项目
年底所有列车网络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