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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林玥)166个重大项目,总投资730多亿元,这是今年我省确定的省级重点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近日,省检察院制定《关于检察工作服务我省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为大项目建设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何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的预防性监督和警示教育活动,《意见》明确,要帮助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建章立制,引导依法经营和管理。尤其是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开展联防联建,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拆迁改造、招标投标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视需要提前介入,从源头上依法开展预防性监督和警示性教育,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手段,帮助项目单位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犯罪问题发生和国有资产流失。
在大项目建设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产生,该《意见》强调要帮助化解重大项目建设进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妥善化解在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依法督促做好被征地拆迁的农民群众和集体单位的补偿和就业安置工作,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建设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和谐建设有序,既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打击是一种特殊的保护,查办职务犯罪,清除腐败,就是对大项目建设有力的司法保护,是对人民权益的最大维护。”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正确把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意见》强调要加大查办妨碍破坏重大项目建设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重大项目建设中行政审批、企业注册、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坚决查处“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背后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防止重大项目建设受到干扰破坏,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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