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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未来之路在何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于上周六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透露,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未来会逐渐形成两种不同类型国企: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其中公益型国企“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12月12日《新京报》)
谈到石油石化、电网等垄断行业改革,有些网友提出应当破除这些经营领域的垄断。其实,石油石化、电网与铁路等属于自然垄断性行业,一般都应由国家垄断经营。这首先是因为这些行业关涉到国家的战略利益,只有这些行业掌握在国家手中,才会有利于确保国家战略与整体经济社会运行安全。另外,石油石化、电网与铁路等行业如果掌握在私人资本手中,同样可能形成为少数几家大型企业垄断的局面,这样也就可能会出现少数几家大型企业利用垄断地位高价销售产品现象,更可能严重损害工商业发展与民生。
不过,石油石化、电网等尽管属于自然垄断性行业,但是由国有资本垄断经营,相关国企同样可能利用垄断地位谋求高价、与民争利。而相关国企利用垄断地位谋求高价、与民争利,显然属于一种理当及时纠正的现象。这首先是因为对石油石化、电网与铁路等自然垄断行业实行国家垄断经营,其原本初衷是为了确保国家战略安全,而并不是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其次,相关垄断企业既然由国家投资也即纳税人缴纳的税款投资建设,属于国有企业性质,同时又被特许享受垄断经营特权,那就应当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而不能像其他竞争性企业与私人资本一样单纯谋求利润最大化。
而既要对石油石化与电网等自然垄断性行业实行国家垄断经营,同时又要避免相关国企利用垄断经营地位谋求高价、与民争利,显然只能像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所透露的,将这些国有垄断企业向着公益型国企方向改革,最终将其定位为公益型国企。而公益型国企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经营以不赢利为原则,相关商品与服务价格按照经营成本制订。所以,只要石油石化与电网等垄断企业真正能够向着公益型国企方向改革,并最终实现按照不赢利原则制订商品与服务价格,也就可以在实际上达到实行行业充分竞争所能达到的成效。
笔者认为,国有垄断企业要能真正向着公益型企业转型,并最终实现按照经营成本制订商品与服务价格,最为重要的是根据非赢利原则确定相关商品与服务价格,并引入民众对于垄断商品与服务价格制订与调整的监督。如此国有垄断企业才可能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公益型国企,才能防范当前业已存在的部分国企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现象继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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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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