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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中宝 见习记者王亦晴)记者近日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利益,海口市日前发出有关通知,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个别工商户以各种名义圈占土地。
根据通知,海口市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用“租赁”、“合作开发”、“作价入股”、“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用地之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建设的行为;严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
下列情形均属违法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未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过承租、承包、联营、合作等以租代征方式使用集体农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行为;擅自使用宅基地及集体土地以联营合作等名义建设“小产权房”行为;未经合法批准,通过买卖、租赁、联营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未经合法批准,以“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私自转让、倒卖宅基地的行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私分宅基地的行为;以兴建农庄、观光农业等为由,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从事非农建设的行为;其他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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