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杨春虹)为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促进导游服务质量的提升,去年12月,省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和省旅游稽查总队依据新颁布的《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对东部重点旅游市县的导游服务质量情况进行了普查,发现有33人违规。
据介绍,在去年12月的市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先后发现33名违规导游人员,其中拒绝接受检查的有7人、导游证件不全的有1人,涉嫌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有11人、涉嫌擅自改变行程的有10人、涉嫌欺骗游客消费的有1人、涉嫌无证带团的有3人。
为震慑违规导游人员,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省旅游稽查总队采取惩处与教育并举的方式,查处上述33名违规导游。去年12月27日至29日,省旅游稽查总队将13名违规情节较轻的导游集中起来,由总队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由法督科实施强制培训,统一组织考核,考试合格的方可重新上岗,不合格的再行补考。对拒绝接受检查的7名导游人员作出了每人扣除8分的处理。对其他违规较重和严重的导游已立案调查,核实后将依据《海南省旅游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等严厉处罚。
省旅游稽查总队方面表示,今后凡是违规情节较轻的导游人员,将采取约谈、学习、考试、培训、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对违规较重的导游人员,将按照《海南省旅游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委托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强制培训,凡不合格者不予年审。对个别违规情节严重的导游人员,将通报旅游行政审批办公室,由行政审批办吊销其导游资格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