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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18日讯(记者林伟 柏彬 见习记者张梁)记者从海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获悉,未来5年,海口市将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每年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事业,缩小不同群体、不同区域收入差距。到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5万元和1.3万元以上。
据介绍,过去5年,海口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4.2%和72.4%,达到19730元和7160元。该市发放再就业创业小额贷款8323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3097个,新增就业24万人次。
未来5年,海口市逐步增加工资性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等。着力提高农民收入,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此外,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缩小城乡、群体、校际之间的差距,大力普及学前教育,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推行中职免费教育。
未来5年,海口市建立以发展的办法解决民生问题、以惠民的举措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把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常态化,每年新增财力的70%以上用于民生事业。建立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使就业、收入分配、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形成相互衔接、机会均等、城乡一体、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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