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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佳飞 见习记者王亦晴)春季开学在即,海口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春季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继续对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信息费和作业本费,高中和职业学校已交择校费的学生免交学费。
据了解,根据有关部门规定,今年春季海口市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全部免除杂费、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住宿费;高中和职业学校已交择校费的学生免交学费高中英语听力录音磁带纳入2012年春季代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收取学生健康体检费与观看爱国主义电影费。
与此同时,取消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费和高中代收作业本费的收取;高中学生的作业本可在学校的指导下,统一规格标准,由学生自愿购买;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不得强制向学生收取,应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公司或厂家办理收费手续,并向学生出具合法性票据。学校不得介入服务性收费工作。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该通知还强调,学校在新学期收费要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接受社会与家长的监督。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高中和职业学校学费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票据。
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的将受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收费举报电话:海口市物价局:12358;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秀英区教育局:68661609;龙华区教育局:66568640;琼山区教育局:65882232;美兰区教育局:6536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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