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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上午,海南国税门户网站举办主题为“创新服务方式,共建和谐税收”的在线访谈活动,邀请省国税局总经济师林明走进访谈直播间,与纳税人和网友进行网上互动交流。当天,共有212人参与在线访谈活动,现场解答网友提问97个。我们将访谈过程中纳税人和网友关注的问题摘录如下:
(网友)雨林 提问: 林总您好,听说现在可以邮寄发票。请问邮寄发票的程序是怎样的?需要自己承担费用吗?
(嘉宾)林明 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自2011年12月26日起,普通发票网上申请、邮寄送票工作在海口市国税局试点运行,并将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行。简易操作流程如下:1.纳税人持电子密钥或加密盘登录海南国税门户网站的网上办税栏目,点击进入发票发售申请模块; 2.选择需领购的发票种类和数量;3.扣缴发票工本费; 4.选择邮寄送票或自行领票的方式即可。自行领票的纳税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邮寄送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委托11185寄送发票,不超过1000克的邮件资费为10元,其中税务机关支付2元,其余邮费纳税人收件时现金支付。
(网友)纳税人 提问: 我是一名个体户,听说起征点提高了,是多少?我的月销售额是5000元,还需征收增值税吗?
(嘉宾)林明 回复: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琼财税〔2011〕3026号规定,我省增值税的起征点为:销售货物、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网友)老马 提问:我是小县城的个体工商户,请问现在起征点是20000元,但对于一些地地理位置处于低洼地带(也就是遇到雨季),店面会淹的地方,经济效益不是很好,能否调节一下?
(嘉宾)林明 回复:您好,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是国家规定的,我省起征点2万元已经是国家规定幅度内的最高上限。如个体工商户对国税机关核定的税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能够证明经营真实情况的资料并填报《个体工商户重新核定定额申请表》,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
(网友)林小姐 提问:我是一家小规模企业,如果销售额达不到二万元的起征定点应该如何去申请免税呢?
(嘉宾)林明 回复: 您好,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只适用于个人(即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您是小规模企业,应按3%的征收率进行纳税申报。
(网友)守法公民 提问: 我是一名企业老会计,这几年感觉国税的服务态度真是非常好,网络办税也很方便,真是很感谢你们这么努力为纳税人服务、着想。希望继续努力。
(嘉宾)林明 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将进一步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创新纳税服务方式,畅通服务渠道,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网友)小马甲 提问: 去税务局办理相关业务,比如说税务登记的办理、税务登记的撤销等等,需要提供的资料太多,有时候第一次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一头雾水,需要提供的资料可能还要跑回总公司办理,能否找到有效的减少办税时间的办法?
(嘉宾)林明 回复: 您可以在办理涉税事项前登录海南国税门户网站的办税指南栏目查询办理该事项需提供的资料,您也可以拨打12366热线电话进行咨询。目前我省涉税事项办理所需提供的资料均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要求,我们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涉税资料的报送,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网友)阿德 提问: 创新服务方式,办税程序能不能简化一些?
(嘉宾)林明 回复:初次购票或者发票用票量调整需要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一经核定后,每月纳税人购买发票不需再经过管理员、税政部门、局长审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初次购票票种核定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发票用票量调整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为了简化纳税人票种核定,我们从今年1月1日起,在海口市局试点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前移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立即就可在办税大厅完成票种核定工作。在海口试点后,我们将进一步推广到全省,方便纳税人领购发票。
(网友)蓝星 提问: 林总好!我想问一下,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嘉宾)林明 回复: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网友)小柯 提问: 林总经济师,您好!我公司以发票实报实销方式给员工电话补贴,这部分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
(嘉宾)林明 回复: 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可以计入工资的补贴,在进行税前扣除时,应将该补贴调整至“职工福利费”中,按比例进行税前扣除。
(网友)小麦 提问: 我想问一下,我是刚成立的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刚出口了一票货物,我怎样才能尽快收到出口退税款呢?
(嘉宾)林明 回复: 您在货物出口后,要尽快收齐出口退税单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申报,我们在受理申报后,经审核,在单证齐全、信息无误的前提下,我们会及时办理退税。
(网友)青山 提问: 我公司是小企业,现准备注销,据说现在注销都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清算鉴证报告,这样对小企业来说,负担很大啊?
(嘉宾)林明 回复: 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前,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可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清算鉴证报告,但并非强制性规定。 (陈荣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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