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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28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石清理 王剑)为切实加强我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我省将从现在到今年年底,联合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主动上街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尽快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告别流浪,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根据部署,我省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组成由民政、综治办、公安、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等部门参加的排查小组,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采取联合行动,积极劝告、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根据任务分工,我省民政部门将以救助保护机构、救助服务点、救助专用车为依托,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引导流浪未成年人接受救助;积极接收由公安、城管和社会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的流浪未成年人,认真做好接送返乡工作。此外,流浪未成年人的流出地救助保护机构要主动与流入地救助保护机构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防止其重复流浪,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遗弃流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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