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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2月28日电 (记者王红卫 见习记者孙显炬 通讯员张映忠 耿加峰)“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既为公司正常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又维护了公司员工合法权益。”今天,三亚某假日酒店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悉,今年初,申诉人李某某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他在任三亚某假日酒店餐厅经理期间,大部分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其所在单位未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
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某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安排加班的书面证明,故驳回其诉讼请求。
但李某某不服法院判决结果,因此到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进行申诉。
经办案人审查后,认同法院观点。此时,按照法律程序,这个案件已经办结,但双方的矛盾纠纷却没有得到化解,极有可能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为此,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情节的基础上,作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并对其进行情绪疏导,督促双方调解结案。最后,用人单位给予李某某5000元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同时,该院及时向该酒店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该酒店进一步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加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酒店劳务制度更加合情、合理、合法,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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