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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方便群众诉讼
小额速裁:简单官司不再“跑马拉松”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杨维汉 陈菲) 践行司法为民,增进司法和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1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着眼于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小额速裁制度。   2011年5月5日,在安徽合肥庐阳区法院,仅用7分钟,原告郑某与被告房地产公司就拿到了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直呼“想不到”,“以前最害怕打官司,动辄一两个月,消耗时间和体力,没想到今天这么快就审结了。”   这是庐阳区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小额速裁试点法院审理的第一案。小额速裁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答辩期、举证期不超过7日,能当庭调解的尽量当庭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裁判,减半收取诉讼费,大大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方便群众诉讼,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诉讼程序优化显得尤为迫切。为了让简单的官司不再“跑马拉松”,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案件中,案情简单的小额诉讼占有较大比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汤维建说:“小额案件冲突一般并不尖锐,事实通常比较清楚,所涉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当事人希望低成本迅速解决纠纷。如果处理纠纷的程序过于复杂,处理不当,纠纷还可能激化。”   “科学的诉讼制度,让当事人花费最小的成本。同时,法院有限的审判资源也得到了合理配置。”浙江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张军斌认为,在诉讼量不断增长和司法资源相对紧缺的大前提下,小额诉讼是现实而必然的选择。   聚焦全国两会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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