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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特派记者魏如松)去年11月,北京一所地下“卵子黑市”经媒体曝光,引发舆论激烈讨论,卵子买卖不但可能对妇女儿童健康造成损害,还会引发伦理、社会、法律等诸多问题。史贻云委员建议,尽快完善人工生殖立法和建立卵子库,规范“借卵生子”。
“对于卵子买卖和捐赠,目前世界各国态度不同。正是这些监管上的差别,让不少跨国中介公司钻了空子,从中获利。在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尚无完善立法,目前,仅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供卵行为。”史贻云说。
客观上存在大量需求,而法律方面监管乏力,在各方利益驱动下,催生了“卵子黑市”的兴起,不规范的供卵行为令人忧心忡忡。
史贻云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如果把卵子当做人体器官看,这种卵子黑市涉嫌触犯出卖人体器官罪;专门从事捐受卵子的个人、中介和单位,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对买卵者而言,由于中介以及相关医院在暴利诱惑下,极有可能不认真检查卖卵者的健康状况,不调查甚至隐瞒卖卵者的家族疾病史等,孩子未来的健康状况存在高度风险。”史贻云表示,由于缺乏监管审查,极有可能出现某一个女性的数个卵子分别卖给多个家庭的情况,后代就很有可能出现兄妹、姐弟结婚的人伦悲剧。
史贻云建议,我国应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严格管理,加快立法规范,可以建立一套合理的卵子捐献管理体系,尽快启动建立“卵子库”,在政府统一规划监督下,依法管理卵子的采集和供给,为无排卵能力的女性提供一条合法、安全的途径,保障不孕不育患者的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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