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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黄叶华)只因几十元“打的”费用产生矛盾,冲动之下杀害女出租车司机,近日,凶手张耀扬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
去年5月18日凌晨3时许,29岁的新疆库尔勒市无业市民张耀扬,在海口市国兴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路口处租乘黄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海甸六东路。当车行至白沙门公园附近时,张耀扬认为黄故意绕路,要求停车并拒绝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款。黄不同意,二人因此发生争执、撕扯。
在撕扯中,张耀扬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黄某某前胸及左前臂等部位30余刀,致年近40岁的黄某某心脏被刺破急性心衰死亡。张耀扬将黄的尸体移到车后排座位,并驾驶该车至国兴大道与米铺村之间无人处,弃尸于路边草地上。之后,张耀扬驾车至海口市妇女儿童医院停车场内,将车丢弃,并拿走黄某某的手机、小灵通及100余元现金。
黄某某的公司和家人很快察觉出异样。她上大夜班,到了交班时间却没有与下一班司机正常交班,而且手机和小灵通均关机,出租车上的定位器也坏了,找不到车。
该案引发海口市民的极大关注,海口警方也高度重视,调集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昼夜侦查。
事发后,张耀扬乘长途客车逃往浙江温州。去年5月25日,在两地警方的协同配合下,张耀扬在温州落网。
去年9月7日,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耀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耀扬曾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满后第二审开庭前,又申请撤诉。省高院经过审查和复核,准许张撤回上诉,同意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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