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4月10日讯(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周平虎)记者今天从省交警总队获悉,自今天起,我省开展为期8个月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及校车安全专项治理。
据介绍,本次专项治理自4月1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治理的重点违法行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驶不合格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重点道路为:全省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旅游线路和重要的城镇、学校周边道路;治理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为: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及时向社会曝光客运车辆超速和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超载、醉酒驾驶、酒后驾驶发生的事故等典型案例。各地还将实施举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实施细则,扩大社会监督面和影响面。
各地交警还将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服务区和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码头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执勤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大型货车、校车严加检查。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酒驾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加强对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加大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规范酒驾查处、处罚程序,全省适时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提高整治震慑力度,遏制酒后驾驶造成的死亡事故。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我省公安机关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省用5个月时间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超速行驶144014起,客车超员1321起,货车超载8816起,疲劳驾驶183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