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4月10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宇翔 李洪 吴淑骁)万宁市人陈某和海口市人王某将作案目标瞄准小型超市、商行或专营店,在短短一个来月时间里,两人合伙疯狂盗窃6家商店的名贵烟、酒等货品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日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陈某1997年在海口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刑六年,出狱没两年,在湖南又因盗窃香烟被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2010年7月18日才被刑满释放。出狱几个月后,他明里骑着摩托车载客为生,暗地里却与朋友王某勾结操起了自己的“老行当”。
从2011年1月底到3月9日的一个多月内,两人在琼山区高登街、美兰区和平北路、蓝天路、海秀东路彩虹天桥附近等处盗窃了6家商行的货物。两人的盗窃目标主要集中在各类香烟上,有时还偷走名酒和名牌衣服,仅2月21日凌晨,二人就在和平北路锦山里某商店盗得一批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
公安人员经过缜密侦查,最终在琼山区红城湖边将王某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用奇瑞轿车一辆,并在车厢中缴获盗窃工具液压钳及开锁工具一批。同日,警方在琼山区北官村一出租屋内将陈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