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2年05月04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闻出版总署等三部门通知要求
严处新闻记者从事“新闻敲诈”
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记者璩静、张云龙)记者3日获悉,为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包括: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从事所谓新闻采访活动及利用“采访”活动敲诈勒索,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从事有偿新闻等。   通知要求,报刊出版单位要坚决清退存在不良行为的采编人员,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及时检查本单位及采编人员是否存在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等问题;采编人员是否存在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公关公司的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新闻记者是否创办或参股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是否在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或社会中介组织兼职取酬;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形式刊载广告问题;是否存在因刊载正面新闻报道或不予曝光负面新闻而向采访、报道对象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未分离问题,是否完全做到采编和经营人员分离、业务分离和部门分离;采编人员是否参与广告、发行等经营业务。   通知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要针对煤炭、医疗、食品等事故多发行业和城市郊区、乡镇等案件高发地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新闻违法活动主要特点、防范办法以及核实记者身份方法,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对于屡次出现记者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主管单位要追究报刊出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主管单位要依法追究报刊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   根据通知,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加大对新闻记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的案件,由“扫黄打非”部门立案查办。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学习贯彻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报道/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三亚观察
   第006版:文化新闻综合/读书书话
   第007版:本省新闻社会
   第008版:本省新闻经济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五四”青年节
   第011版:财经新闻综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3版:世界新闻百态
   第014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6版:娱乐新闻综合
我国将高度重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中方愿与韩方共同妥善处理中国渔船与韩国海警冲突事件
海河上游通车桥梁达19座
“改革”就是涨价?
天山野果林遭虫“啃食”枯死逾四成
广西百色旱
暴雨袭击广西全州 涝
成千上万只蛤蟆上街
青银高速公路因大雾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甘肃内蒙古交界处发生5.4级地震
广播电视网络将直播
电子普通护照15日起签发启用
中尼公路再次中断
医生“集体下跪”医院恢复营业
严处新闻记者从事“新闻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