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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余德厚 卓琼川)近日,万宁兴隆地区发生一件怪事。尚在婚姻中的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要从夫妻两人承包槟榔地说起。2003年10月1日,李某与兴隆一农场签订合同,承包该农场11亩园地用于种植槟榔,承包期限为25年。合同签订后,李某开始在该承包地上种植槟榔。
2008年李某和丈夫冯某被骗到外地搞传销,损失了很多钱。为了弥补损失,2010年1月,冯某背着妻子,私自与张某签订协议书,将该槟榔园转让给张某,价格为5万元。冯某收到钱后,将槟榔园交给张某管理。
李某认为丈夫冯某未经自己同意转让槟榔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常常责怪丈夫,夫妻关系出现很大矛盾,甚至闹到要离婚的地步。最后,李某一气之下将丈夫连同买槟榔园的张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双方所签协议无效,张某赔偿自己2万元。
但是,签了协议接手槟榔园的张某不乐意了,他认为已有协议在先,拒绝返还槟榔园,双方越闹越凶。
经兴隆法庭承办法官反复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张某和被告冯某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槟榔园买卖协议书;原告李某和被告冯某同意退还转让款5万元,并补偿5万元,共计10万元给被告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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