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浓烟滚滚,警笛长鸣。5月7日下午,海口金盘某工地工人居住的板房燃烧引发大火,着实让附近居民心惊不已。所幸,消防队及时抢救,无人员伤亡。大火虽灭,焦土之后所暴露出的问题,却值得深思、警醒。
据采访的记者透露,火灾发生后,部分工地农民工对消防队的救援有抵触情绪。究其原因,竟是担心消防队救火后要收费。到底收不收费?笔者就此问题询问多位同事,不曾想均无确切答案。本以为小学生都能轻松回答的问题,却让成年人为难。看来,农民工的顾虑不是多余的,消防安全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确实存在大片盲区。笔者写此文时,专门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其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此看来,此条文很有复载转述的必要。
火灾现场,还有两个细节特别值得关注。一是有农民工欲冒险冲进火场抢救财物。农民工兄弟的猛劲憨劲可嘉,为保住血汗钱财,其心情可以理解,但倘若一旦发生二次伤害甚至丢命,则得不偿失。人的生命是最珍贵的。农民工面对危情时的安全避险知识,平日可曾有人对其教育、提醒?
二是舍近求远借水灭火。火灾现场发生了令人尴尬,不,可以说要人命的情况。一个偌大的建筑工地,竟然找不到消防栓。无奈,向隔壁某饮料厂救助,无果。最后,只好舍近求远借水。平日听到太多有关消防栓失灵、灭火器失效的消息。小小的消防栓,平时看起来不起眼,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关键时刻能救人命,但此类消防硬件设施,在工地、厂区、小区,还缺位多少?即使上岗的,有多少是“老弱病残”,形同虚设?
安全重如泰山。口号易写,也易喊,但要真正做到入口入心,要补的课还真不少。现已入夏,燥热天气多,易发火情。多注意安全防火,既是为自己,也是为他人,望诸君勿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