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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9日讯 (记者李冰)今天上午,海口市2012年度住房保障标准正式公布,其中限价房申购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比去年提高了7成多,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
海口市2012年度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如下: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230元(含);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据了解,2011年度,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328元(含),经2012年调整后,今年的标准比上年提高了71.11%。2012年度海口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比2011年度规定的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的标准提高了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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