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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21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林鸿文 霍中园)发现车内并无值钱财物,遂决定偷车,却被前后车辆卡在停车位里无法动弹。日前,砸车偷盗的琼中男子王某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0年11月15日凌晨1时许,途经海口市城西横路的王某发现路旁停放着一辆白色解放牌小货车,无人看管,遂起盗窃念头。王某捡起一根木棍将该货车驾驶室位置的玻璃窗砸碎,爬入车内搜索财物,却发现车内并无值钱财物,于是决定将小货车偷走。不料货车前后均停有别的车辆,王某车技不精,折腾了半天也无法将小货车从停车位中倒出,被迫放弃盗车行为。王某离开作案现场不远,就被附近群众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由于前后都有车辆被卡住,未能将车驶离所停放的位置,属盗窃未遂,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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