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5月31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吴淑骁 黄春梅)10多名广西籍80后、90后男子搭乘飞机多次往返于广西与海南之间,采用砸车窗、撬车门等方式盗窃车内财物。日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黄某振、莫某文等11人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黄某振等人4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1年5月初至6月初,莫某文等人的犯罪团伙一个月内往返于广西至海南数次,在晚上7点至9点的用餐高峰期,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以砸坏车窗、撬开车门等方式盗窃停放在海口市各大餐厅、饭店、咖啡馆等场所停车场或路边停车道的汽车内财物,盗窃共计25起。
这一系列的案件引起了公安机关重视,经过公安机关专案组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发现案件有许多相似之处,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在全市重点小区、娱乐场所、公园等处停车场和一些易发生案件的路段进行布控,并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寻找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并于6月10日将该团伙成员抓获。
经查,该盗窃犯罪团伙有成员10多人,都是广西贺州市开山镇人,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曾多次流窜广东、广西等全国多省市作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