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6月12日讯(记者程娇)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依然延续上年高位运行之势。为缓解物价上涨对我省大中专学生生活造成的影响,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省政府办公厅于5月31日下发了《关于对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发放2012年春季学期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给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一次性发放2012年春季学期临时生活补贴。
《通知》规定,临时生活补贴对象是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补贴标准是每生每月15元,一次性补贴4个月(3月至6月)。省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由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市、县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由市、县级财政资金安排。
《通知》要求,我省各市、县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在2012年6月20日前将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拨付和发放的监管。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承担责任,组织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加强学校食堂价格监管,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基础上确保饭菜价格总体基本稳定。有条件的市、县可给予学校食堂适当补贴,减轻学校食堂经营负担。
据悉,省物价联动机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生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检查和督导,对不按规定发放以及挤占挪用生活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