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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春媚 通讯员庞家东 黎采忠)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互助互救良好风尚,6月13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琼海市潭门镇举行海上救助奖励资金发放仪式,为琼海市2011年度积极参与海上救助的17艘渔船发放奖励金共计8.8万元。
出海捕渔或航行中,因海上天气变化或渔船机器故障等原因,渔民受伤或渔船发生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海难的危急关头,琼海渔民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奋不顾身参与海上救助,拯救了同胞的生命和财产。2010年10月5日,琼海市遭受50年一遇的洪灾,停泊在潭门港里的68艘30吨位以上的大渔船被洪水冲击到港外搁浅沉没。灾情过后,琼·琼海09045渔船积极参与海上救助,拯救渔民的生命,减少了灾难带来的经济损失。为弘扬海上救助见义勇为行为,今年国家特别对琼·琼海09045渔船进行表彰,并奖励资金5000元。去年积极参与海上救助行动的琼海市17艘渔船此次共获得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此外,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1艘执法船舶也获得奖励金3万元。
据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家农业部共拨出112万元资金对海南全省第一批参加2011年度海上救助,并在救助工作中做出了较大贡献的80艘渔民渔船以及渔政部门14艘船舶进行奖励补助,其目的是进一步鼓励海南广大渔船积极参与海难事故救助,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的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我省共成功救助渔船17艘次,拯救遇险渔民14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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