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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9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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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通报批评两起“庸懒散贪”典型事件责任人
本报那大6月28日电(记者况昌勋 通讯员张琳)近日,儋州市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发文,对两起“庸懒散贪”典型事件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关于对吴定贤、王明加等同志错误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称,2012年6月19日下午4时许,儋州市和庆镇美灵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王明加,以及村委会干部陈民中、符赛芳、符扬军等四人在村委会办公室打牌,不认真对待媒体采访和群众咨询,同时不正确履行职责,漠视群众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决定对该四位村干部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012年5月间,那大镇团委副书记、市文化公园负责人吴定贤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市文化公园因长期拖欠电费,导致停电长达5天,公共服务设施无法正常运转,严重影响市民正常文化生活,损害儋州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经违反《儋州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对吴定贤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通报》称,以上两起事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儋州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懈怠、办事拖沓、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的“庸懒散贪”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引以为戒,坚决防止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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