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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贡)日前,三亚市通过《三亚市城镇洗车店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全市洗车店经营应具备的条件,并设置准入门槛,将洗车店纳入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据了解,三亚全市目前共82家洗车店,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洗车店设置标准,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没有环保设施等问题。如整个三亚的洗车店全没办理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相当一部分洗车店的污水未经过任何沉淀措施,直接向下水道或路面排放,易造成淤积泥沙堵塞下水道,加重水体污染,长时间还会泡坏地砖和路面。
三亚洗车店准入标准为,洗车店不得设置在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道路路口车道分流路段,洗车场地范围界定标志明显,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地面应平整坚实;洗车店必须在室内经营;新建洗车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原有的洗车场所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具备一定立方的沉沙地;经营场地、门面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噪音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具备符合核发排水、排污许可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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