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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01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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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
罗保铭出席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记者付阳阳 通讯员黄顺祥)今天上午,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海口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今天实到49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共安排两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由罗保铭主持。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共进行了5项议程。   会议审议了关于接受陈志荣辞去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姜斯宪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议案;审议了关于接受马勇霞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议案;审议了关于提名贾志鸿为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审议了任免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开始对任免案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关于接受辞去职务请求的议案、关于提名代理检察长的议案和任免案,没有提出不同意见,一致同意提交会议表决。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符兴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免去陈志荣的省人大财经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肖杰的省农业厅厅长职务,免去邢国华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李广和的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并表决决定任命陈志荣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任命江华安为省农业厅厅长,批准任命陈亚春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姜斯宪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马勇霞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贾志鸿为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志荣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罗保铭为陈志荣、江华安颁发任命书。   陈志荣在会议上发言。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秀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大法制委和财经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相关内容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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