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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况昌勋 特约记者谢振安 通讯员郑云炯)日前,儋州市出台了《关于在重大工作、重大项目中专项考察使用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市管干部在完成重大工作和推进重大项目中的表现进行专项考察,并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在完成重大工作和推进重大项目中发现、培养和使用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用人导向。
《办法》专项考察的对象为全市参与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市管干部,考察内容包括政治品格、工作作风、能力素质、工作绩效、廉洁自律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情况,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印证、查阅资料、实际分析、组织鉴定等方式进行。
《办法》强调,将专项考察结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定期分析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在完成重大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优先使用、破格提拔或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重大工作、重大项目进度,有严重过错或直接责任的,给予免职。
据了解,重大工作主要是指征地、拆迁、抢险救灾、重大维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等重大工作任务。重大项目是指市委市政府以上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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