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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4日讯 (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周平虎)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有吸毒史的客运驾驶人,将被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关系。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的。
从今日起,公安机关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
各级公安机关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所有的道路客运、货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特别是重点检查海汽总公司长途客运车和外省长途卧铺客运车。
针对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公安机关将对辖区“两客一危”、大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进行“拉网式”检查。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牵手交通运管、旅游部门,在辖区旅客集散点,对进入旅游景区的旅游客运车辆开展查营运资质、驾驶人资质、车辆状况、规范运营、交通违法,重点检查旅游客运车辆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并着重查处旅游包车市场管理混乱、违法超范围运营、违法审批发放空白包车证等行为。
对于客运、货运车辆的重点驾驶人,公安机关将依托交通违法信息、事故信息查询平台、吸毒人员信息库,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和吸毒人员库对比,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有吸毒史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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