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三亚10月9日电 (记者刘贡)记者从三亚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获悉,三亚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逾期不再缴纳。目前,该局在全市设立50余个征收点,征收筹资标准分为成年人两个档次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分别为120元、50元、50元。
据介绍,三亚市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的范围为:具有三亚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三亚辖区内的农垦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经市政府批准、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单位职工,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三亚暂住一年以上、且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农民工。
征收筹资标准分为成年人两个档次和未成年人。一档成年人:每人400元,其中,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分别补助108元、28元、144元,个人缴费120元;二档成年人:每人320元,其中,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分别补助108元、28元、134元,个人缴费50元;未成年人:每人320元,其中,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分别补助108元、28元、134元,个人缴费50元。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集中缴费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至12月23日,逾期不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