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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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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低保人员和困难群体医保由政府全额代缴
本报讯 (记者刘贡 见习记者易建阳)三亚低保人员和困难群体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由三亚市财政按一档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医疗保险。这是近日出台的《三亚市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规定的。   据了解,三亚市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筹资标准分为成年人两个档次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分别为120元、50元、50元。新政策规定,重症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含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城镇低收入家庭(主要指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家庭)、以及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人群参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一档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并享受相应待遇。   此外,城乡居民三、四级残疾人(成年人、未成年人)参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其所选缴费档次的50%代缴,享受相应待遇。被征收土地农民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因累计征地失去70%及以上农用地的,三亚市财政每年按二档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因累计征地失去50%及以上不足70%的,三亚市财政每年按二档缴费标准的50%代缴。   三亚财政代缴参保费的期限最长为20年。城乡居民参保后,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大病住院、门诊大病、住院分娩、重大疾病救治等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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