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斋
同是书痴,“痴”的程度不同,也有高下层次之分。R.M.williamson曾说过:书痴的第一层次是只买要读的书,第二层次是设法搜求并购买想读的书,第三层次是立志要读遍自己购买的所有存书,第四层次就是千方百计的购置那些装帧精美的旧书老书,即便读不懂书中的绝种文字也硬要买回来赏玩赏玩。若一定要对号入座,幸运得很,笔者以及一些友人都已达到第三层次,即将向第四层次进军了。
书与妻子概不外借
爱书的人把自己喜欢的图书喻为情人,惟书痴把喜欢的图书比作妻子,并发出“书与妻子概不外借”的誓言。美国书痴布罗亚德就曾说:“一想到那些人把我的书拿去做假日消遣,我心里就难受。我对书有若贤妻,他们却视若荡妇。他们大多滥交无度,喜新厌旧。”
1950年代,邓云乡先生携新婚燕尔的妻子游赏江南美景,一日来到杭州清河坊时,一头钻进了旧书店,专注捧一册寻觅已久的《方志学》暗自高兴,全然忘却了在门外苦候的妻子。书人胡洪侠先生在其《书情书色》中载有一则故事颇有趣:浙江永康陈寒川先生自称“天生书痴”。1961年冬,他和新婚妻子去杭州旅游结婚,走到金华时却“陷落”在一家旧书店,他在那里发现了清嘉庆胡克家精刻本《资治通鉴》、清乾隆海录轩朱墨本《昭明文选》等。这些书自著名藏书家中散出,藏印累累,流传有序,书品上乘,陈寒川忍不住以每本十元将其全部买下;可是,去杭州旅游和给新娘买服饰的钱就没有了,只好拎着大包小包的书打道回府;好在新娘知书达理,依顺夫君,始终含笑不语;他母亲得知此事后,不无疼爱地数落儿子道:“你这个人哪!看来老婆还不如书好?”
有男书痴也就会有女书痴,女子一旦“痴”起来,那是会以身相许,生死以之。余秋雨先生在其《文化苦旅》中记载了一则故事,十多年前初读就感动得我泪眼迷离。说是清嘉庆年间,宁波知府丘铁卿内侄女钱绣芸是一个酷爱诗书的姑娘,一心想登上宁波范家的藏书楼天一阁读点书,在毫无门径的情况下,她竟要求知府亲自出面做媒,把自己嫁给范家。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成了范家媳妇之后还是不能登楼,一种说法是族规禁止妇女登楼,另一种说法是她所嫁的那一房范家后裔在当时已属旁支。总之,钱绣芸终生都没有看到天一阁的任何一部藏书,郁郁而终;临终前,她竟要求丈夫将其埋在通往藏书楼的台阶下,即使化为魂魄也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对此,余秋雨先生评述道:“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究竟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总还是非常令人感动的。”
书痴从不借书给他人
书痴从不借书给他人。书痴借了别人的书,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要归还。黄永玉先生讲过一个故事,说他有一位朋友,嗜酒痴书,某天夜里做了一个梦,梦境中有人逼迫其还书,走投无路之际,他向那位催还者恳求道:“那么,既然非还不可,这样罢!我下次在梦里一定还你!”
对于书痴来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之书被无端摧毁,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啊,其痛何如哉!诗人流沙河先生喜读书藏书,尤其喜读俄国契诃夫的作品。“文革”期间,他的全部藏书被查抄而去,并且绝大部分书籍遭到了焚毁,痛定思痛,他写下了《焚书》一诗,云:“留你留不得,藏你藏不住。今宵送你进火炉,永别了,契诃夫!夹鼻眼镜山羊胡,你在笑我在哭。灰飞烟灭光明尽,永别了,契诃夫!”姜德明先生曾因担心被揪斗而忍痛将一部分图书卖给旧书店时,忍不住泣涕涟涟的向家人哭诉道:“他们拉走的是我的梦,我的故事,我的感情,我的汗水和泪水啊!”
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文化昌隆的时代,不仅商务三联等大陆版图书随时可以购置,即便是港台版以及海外原版图书,只要心仪,且掏得出银子,也能够满足需求。君不见两岸三地通航通邮以来,有书痴书虫直飞港台,淘书贩书,乐此不疲,珍稀图书,流通无碍;乃至善本珍本初版本题签本等,通过网购邮购拍卖,翩翩然也能飞入寻常百姓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