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规定,在台风等导致围堰内积水时,只有放射性铯134浓度低于每升15贝克勒尔、铯137低于每升25贝克勒尔、锶90低于每升10贝克勒尔,同时没有检测出释放伽马射线的其他放射性物质时,才允许向外排水。上述暂定标准低于核电站正常运转时的冷却水排放标准。
福岛第一核电站共有23处蓄水罐群,在蓄水罐的周围有防止放射性污水流到外部的混凝土防漏围堰,高约30厘米。
由于降雨导致围堰内积水等原因,福岛第一核电站曾多次排放低于暂定标准的污水。本月16日,核电站在确认放射性物质浓度低于排放标准后,主动打开围堰阀门将积水排出,排水总量达到约2400吨。9月16日,东京电力公司还曾宣布过一次类似情况的排水,排放到海中的低浓度放射性污水约1130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