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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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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修法只是一个开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21日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备受关注的惩罚性赔偿等内容及制度安排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关注,是因为承载着期待。作为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法律之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实施以来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经营者违法行为、培育百姓维权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相当作用,为广大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武器。但与此同时,不适应时代的变化,在消费者维权中的“乏力”等也日益引起各方注意。

  无论是消协组织性质变更也好,还是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也罢,关于此次消法修正,社会各界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共识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修改法律仅仅是一个开始。完善的法律体系固然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但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提升消协组织的工作能力、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才是确保法律落到实处的关键。

  忧虑并非杞人忧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已近20年,消费者“维权难”现象依然十分突出:面对不良商家的欺诈行为,不少消费者投诉无门,只得忍气吞声;有的监管部门执法不力,任由违法交易行为横行市场……凡此种种,都不是出台和完善一部法律就能立竿见影解决的问题。没有强有力的执行,纵有立法如林,消费者权益保护也会成为空中楼阁。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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