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一审结果甫一公布,便在坊间甚至法律界引发争议。有声音认为,兼具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才能让国产动画走上蓬勃发展的康庄大道,动漫企业必须对暴力元素负责;有声音则称,几代人喜闻乐见的动画片《大闹天宫》中还有孙悟空被关进炼丹炉中的场景呢,此次判决,纯属挫伤国产动漫原创动力的“连坐”。
应该说,从一定层面上来看,这些声音都有一定的道理。毕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同一事件的认知也因人而异,越来越具像,越来越多元;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标准也因时而异,越来越全面,越来越细致;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影视剧的制作要求,也因法而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
但在拷问动漫企业个体责任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反思,此次发生在3名未成年人间的烧伤案,还烧出了多少安全教育漏洞。本应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为何缺位?本应加强学生生命观,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的校园教育为何缺位?本应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保驾护航的社会教育为何缺位?
未成年人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安全保障,不仅承载着公众的殷切期望和重托,也是家庭、学校、社会三大教育支柱的最大职责所在。只有三大支柱共同给力,增强与未成年人安全的“连坐”意识,并从机制到行动上,积极整改安全漏洞亡羊补牢,积极排查薄弱环节防患未然,为孩子们编织的安全网才能更加牢靠。(正言)


